中共鄂尔多斯市水务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委员会2018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
[发稿日期:2019-12-20]     作者:    浏览次数:

2018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

      2018年,公司党委认真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市委、市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有关决策、规定,严格按照市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切实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提高廉洁从的自觉性,结合公司工作实际,抓紧、抓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现将2018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责任情况汇报如下。   

    一、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

1.统一思想,凝聚共识集团党委不断强化党风廉政建设主责主业意识,把主体责任扛在肩上、放在心上、抓在手上。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新要求,及时召开会议传达市委、市纪委及上级党委关于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的部署要求,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自治区、市委的部署要求上。全年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12次,听取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汇报6次,召开党委会15次,研究“三重一大”事项议题15次,确保业务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同步推进。

2.严格考核问责。2018年公司健全完善了对子企业经营业绩考核细则和评价指标,上半年完成对4家控股子企业经营业绩考核工作,考核中明确了党风廉政建设分值,占比15分,加大了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考核力度。

3.加强监督检查。2018年,公司党委深入各子企业开展专项监督检查4次,集中督查了各子公司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和“3+5”重点工作落实情况,及时反馈了督查工作意见建议,并督促各企业按照要求整改落实。

(二)健全工作机制

1.细化职责分工。一是根据公司实际制定细化了主体责任清单,将工作任务细化分解到相关责任人,明确了领导班子、班子成员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职责分工。建立主体责任工作台账,及时更新完善,进一步靠实责任、完善措施、强化落实。二是制定了“3+5”重点工作全年目标任务清单,把每月工作任务进行了细化和分工,责任到人、部室和单位,更好的推动了工作任务落实。

2.坚持党委集体领导。坚持“一把手”负总责,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工作机制,认真落实“签字背书”制度,公司“一把手”签订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承诺书,领导班子其他成员签订了落实“一岗双责”责任承诺书。公司“一把手”和各班子成员、基层党支部书记,分管领导和分管部室负责人分别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层层签订,推动责任落实。形成党委主要负责人、班子成员、各部室负责人、子公司主要负责人各负其责,一级抓一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体系,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实在各项工作中,全程留痕,全程记实,形成以上率下的责任示范和一级压一级的责任传导。

(三)夯实主体责任

1.强化教育提升。一是加强党纪法规教育。把学习党风廉政建设相关会议精神、文件以及相关制度列入中心组学习计划,深入学习党纪法规,深入学习中央、自治区、市委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新部署新要求,强化理论武装,推动工作实践。2018年组织中心组学习12次,集中学习55次。二是认真开展警示教育。认真组织学习典型案例,组织干部职工观看了《八月十五》、《代价》、《初心》等警示教育片。组织参观了东胜廉政警示教育基地和伊金霍洛旗廉政警示教育基地以及伊金霍洛监狱各1次,以案说法、以案明纪,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吸取教训、引以为戒,自觉绷紧廉洁自律这根弦,筑牢思想防线。

2.从严选用干部。2018年公司新选任调整中层干部4名,对新任干部严格按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相关规定要求,严格按照动议、推荐、考察等程序执行,同时完成了4名干部的备案工作,及时公开公示了干部选用情况,切实做到了选人用人工作公开公正公平。为强化领导干部任前廉政教育,公司党委书记与新调整任用干部进行了任前廉政谈话,让新任干部进一步强化主体责任意识,把履职尽责作为落实责任的基本要求,明确理想信念高线和坚守纪律规矩底线,贯彻落实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主动接受监督

3.强化权力运行。以规范和强化权力运行制约监督为重点,结合集团公司实际,修订完善了“三重一大”决策管理制度,制定细化了“三重一大”事项清单并及时予以公开。为加强对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权力运行监督制约公司各部门进一步细化了权力运行流程,公开了权力运行流程图并装订成册,接受群众监督。

4.加强日常监督管理。2018年,公司党委书记和班子成员、部室负责人、各子公司党支部书记开展集体廉政谈话3次,单独谈话9次,分管领导和分管部室负责人约谈2次,加强对干部的日常监督和管理,实现廉政提醒常态化。

5.持续转变工作作风。一是牢固树立“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思想,坚持抓常、抓细、抓长。围绕深化落实责任、加强作风建设、从严管理干部等方面,以正风肃纪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公司将2018年确立为“纪律整顿作风建设年”,以此为抓手,坚决查处懒作为、慢作为、不作为等消极行为,增强全体干部职工改进作风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推进作风建设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养成习惯。二是紧盯重要时间节点,坚决防止不良风气反弹回潮。公司党委分别于元旦、春节、两会、五一、端午、中秋、国庆等重要时间节点在公司内部共开展“四风”问题专项监督检查7次,从严管理、从严监督,预防腐败行为发生成效显著。三是公司成立了巡察工作小组,对集团公司和各子公司开展了第一轮内部巡察工作,加大对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整治和查处力度,力促形成常态化机制。

6.扎实推进“3+5”重点工作。深入推进落实“3+5”重点工作。公司党委及时向集团各部室、各子公司传达了市委、市纪委以及市国资委、市纪委派驻市国资委纪检组关于“3+5”重点工作相关文件精神。公司党委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3+5”重点工作4次,并结合公司实际制定了“3+5”重点工作任务分解方案,成立了重点工作任务领导小组和各项目工作推进组,进一步分解细化了各项工作,责任到室、责任到人,使各项工作有人盯办、有人推进。同时每项重点工作相应建立了工作台账,做到了责任明晰、目标明确,指标量化。

(1)脱贫攻坚工作方面,一是公司结合实际制定了《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的实施方案》和《包联驻村三年行动方案》,明确了治理重点和三年计划方案,公司党委班子成员深入帮扶村10次,先后召开脱贫攻坚工作会议6次,对帮扶工作进行了专项部署。二是结合包联帮扶海子湾村实际情况,利用集团下属子企业农牧业公司主业优势,为海子湾村成功注册了“海子湾”“寸草滩”商标,聚力打造农牧产品品牌。三是结合市场需求,积极探索并推行“企业+基地+农户”产业发展模式,协调引进了甜玉米种植项目,项目初期与8户农户签订了协议,每年可为每户农户实现增收5000元。四是公司无息为村民借款1万元,帮助购买猪仔发展养殖产业。五是海子湾村成立村集体控股合作社,以建设沙柳削片项目作为村集体经济项目,公司协调农综资金50万已到村帐,项目已投入资金38万元,购买了沙柳削片机、沙柳运载等设备,为农户增加了收益并提供了打工平台,预计今冬明春实现收入5万元;建立“企业+党支部+农户”长效利益联结机制,六是与2家企业签订百企帮百村协议,与建材协会达成初步共识,组织协会会员到村开展活动,购买农户的农副产品;积极协调亿茂农牧业开发有限公司投资11万元,帮助打卡沟23农户进行电线电路改造,现正在施工。七是公司联系子企业农牧业公司与村党支部签订甜玉米试种植协议,村集体实现管理收入4000元,农户收入4万元。八是公司联系子企业农牧业公司通过村党支部与农户签订20亩甜玉米种试植协议,投入8万元购买甜玉米塑封设备和建设冷库,并提供上门收购服务,现已全部回购农户甜玉米;投入10万元帮助海子湾村开展脱贫攻坚工作。九是计划投入20万元购买肉牛,通过寄养方式发展养牛产业,实现集体经济收入1万元。预计本年度村集体经济收入2.5万元。

(2)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方面认真贯彻落实《鄂尔多斯市纪委监委做好化解政府债务风险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实施方案》(鄂纪发〔2018〕5号)文件要求,集团结合实际制订了《债务风险化解工作实施方案》,并专门成立了债务风险化解推进组。推进组坚持一月一调度,一月一总结,截止目前,已累计偿还各类债务3.2亿元,偿还利息2.03亿元,支付各类工程欠款5050万元。由集团实施的哈康供水工程PPP项目融资工作已进入实质阶段,浦发银行总部已经批准了项目融资方案,预计2019年初哈康项目可化解政府性债务10余亿元。

(3)污染防治方面,结合公司实际制定了以中心城区饮用水安全为重点的《污染防治实施方案》,成立了污染防治工作推进组,一是按照自治区政府批准实施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区域,已经设置部分警示标志,截止目前水源地周边共计51块标志牌,92块界标,24块交通警示牌,12块宣传牌,1016根界柱,在水源地井房取水口和取水设施周边设置明显的具有保护性功能的隔离防护设施有效避免野生动物进入水井附近,保护水质安全。二是初步完善公司水源地巡查制度根据水源地特点和取水井位置分布,合理规划巡查路线,并制定日常巡查计划,及时发现和制止各类污染行为。三是切实加强水质检测化验工作。水厂化验室严格按照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做好日检、月检和年检工作,对水厂进水和出水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的监控。在日常水质检测基础上,增加检测项目和频次,委托市水文局水质监测站对净水车间进厂水、出厂水的铁、锰、氨氮、悬浮物等主要指标进行日检,做到一日一检一报告;对高位水池及水源地水源井的铁、锰、氨氮、悬浮物等主要指标进行周检,做到一周一检一分析。

(4)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十种表现”工作方面,研究制定了《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十种表现”的实施方案》,公司党委先后召开4次会议进行研究部署,各子公司、各部室每月开展自查,及时上报了自查工作台账,每季度上报进展情况,年底上报工作总结,对发现的问题明确措施,确保能够及时整改。

(5)“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方面,公司结合实际制定了《“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常态化的工作方案》,将“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列入常态化工作,定期召开推进会推进落实具体工作,公开举报信箱和电话,每月各子公司自查上报“雁过拔毛”线索表。七月份和九月份,按照公司党委要求组织开展了问卷调查工作,深入到集团公司内部和各子公司、水厂、泵站采取发放问卷调查的方式,对集团公司领导班子成员、中层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和对集团公司作风建设满意度进行了无记名问卷调查。调查结果未发现我公司人员存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加大对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整治和查处力度,力促形成常态化机制,目前未发现“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线索。

(6)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方面,公司结合实际制定了《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实施方案》和《职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有关行为清单》,加强日常监督检查,通过负面清单,约束干部职工自觉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一是严格按要求开展了办公用房清理工作。对照国有企业办公用房清理整改范围和标准及时进行了清理整改,确保领导班子及各科室以及子企业的办公用房符合规定要求。二是严格控制公务活动支出以及各类因公差旅费支出。严格按照公务接待标准做好接待工作,自觉做到工作餐不提供酒水,坚决杜绝铺张浪费。三是严格控制公务用车费用支出。严格执行公务用车管理规定。四是严格控制一般性费用支出。尽力压缩日常办公用品、耗材支出。

(7)三务公开方面公司结合实际研究制定了《“三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明确了党务、司务公开重点、公开方式和公开要求,一是拓宽公开渠道,采取固定公开栏、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平台、微信群、报刊等信息化形式全方位、立体化公开。二是突出重点。在中心工作方面,细化公开了“三重一大”事项清单,突出公开重大决策、决定、决议。在党建工作方面,突出公开了年度计划、落实情况、党费收缴、使用、管理、民主评议党员、发展党员公示等情况。三是全面完善监督机制。严格按照信息公开制度要求,确保信息公开及时性,同时加大了对信息报送和信息公开工作的考核力度。四是开展创意宣传。积极发挥职工的主观能动性和创造性,开创“图说水投”系列图解,用时下流行的“图解”“数据”等干部职工喜闻乐见的表述形式,生动形象地公开“三务”。

(8)扫黑除恶方面一是及时召开全体干部职工警示教育大会,传达市纪委办公厅《关于开展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典型案例警示教育的通知》文件精神通报了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以来的几起典型案例,让全体职工干部更加深刻理解中央、自治区和市纪委监委开展扫黑除恶专项行动的决心及力度,起到了震慑和警示教育的作用。二是充分发挥“互联网+宣传”的优势,大力开展新媒体宣传活动,充分利用公司网站、机关LED显示屏、制作宣传横幅、微信群、QQ群等载体,图文并茂的介绍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典型案例,做到扫黑除恶宣传教育不留死角,形成“扶正祛邪、弘扬正气”的良好工作氛围。三是一步落实市纪委监委宣传工作部署,市水投集团党委第一时间将文件转发至各子公司,并积促子公司开展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典型案例警示教育,将宣传教育工作深入基层一线,做到扫黑除恶宣传教育不留死角,进一步提高群众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知晓率和参与度,将警示教育工作落到实处

7.加强协同配合,全力支持公司纪委发挥监督责任。一是建立健全纪委班子,严格依法依规按程序成立纪委,重要事项、活动主动听取并征求纪委的意见和建议。二是加强与纪委沟通对接,全力支持公司纪委开展日常监督检查、重点监督、风险岗位约谈、廉政谈话等监督执纪工作。三是严格落实“查办腐败案件以纪委领导为主,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在向公司党委报告的同时必须向纪委报告”的工作要求,对重大违纪案件,集团党委坚决当好坚强后盾。四是积极协同纪委开展警示教育和内部巡察,共同推进集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开展。

二、存在问题及下一步计划

公司党委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上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日常性监督手段和措施不够多,监督不够细致深入。下一步,公司党委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大工作力度,强化监督,督促抓好各项工作落实。  

(一)加强学习教育。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继续深入学习党章党规党纪,加强廉政教育,强化干部职工廉洁从业意识。

(二)狠抓作风。按照“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要求,教育全体党员干部职工越到紧要关头越要保持定力、寸步不让、见底见效。要从领导干部做起,从一件件小事抓起,坚决防止不良风气反弹回潮,不断巩固和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成果,不断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向纵深方向发展

(三)严格监督考核,切实履行监督职责。一是对出现不正之风苗头的党员干部职工,将谈话提醒作为加强日常监督的重要手段,及时提醒谈话。二是加强对基层组织、干部职工考核力度,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公司推荐干部、评优树模的重要依据。三是班子成员坚持每季度深入所联系子公司,督促检查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推进落实情况,及时上报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线索,对工作落实“走过场”的,严肃追责问责。

(四)全力支持公司纪委工作。积极配合和支持公司纪委对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的监督检查,要求领导班子成员、部室负责人要严格按照要求,全面落实“一岗双责”,带头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加强与公司纪委的协调联系,全力支持公司纪委全面履行执纪监督问责主业。同时,重视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积极支持纪检监察干部培训,安排纪检监察机构人员外出考察学习,在工作经费、车辆使用和办公条件等方面全力提供方便。


      中共鄂尔多斯市水务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委员会

                   2018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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