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召开的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和自治区纪委十届二次全会以及市纪委四届二次全会精神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学习重点,对纪检监察干部提出了更高要求。
近日,自治区纪委在全区纪检系统开展了以“强信念、提素质、讲规矩、正作风”为主题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年活动,此项活动作为转变纪检干部工作作风的重要举措。市纪委随即对我市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年活动进行了安排部署,明确了要打造一流素质的干部队伍工作目标,纪检干部应从以下三方面做起:
一、明确工作重点。纪检干部队伍建设年活动明确了纪检工作重点,就是要重点解决纪检监察干部工作不实、不思进取、不敢担当、拖拖拉拉等问题。纪检监察干部只有从自身做起,以身作则,广大党员干部才能以之为警醒。纪检监察干部应在所在或所派驻单位组织开展警示教育,通过组织召开会议剖析反面典型案例,结合当前纪检工作实际,集中组织学习。
二、开展专项督查。纪检监察干部应下大力气开展检查工作,及时查摆作风建设存在问题,及时责令整改。通过开展监督检查,促进干部队伍转变工作作风。开展专项督查首先纪检干部应进行自查,剖析自身存在问题,及时对照问题整改。只有纪检干部自己做到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党员干部才能积极、主动转变作风。其次,纪检干部在重要时间节点应对所派驻机构或所在单位传达“四风”问题注意事项,在重要时间节点开展监督检查。
三、加强执纪问责。纪律检查机关作为党内监督的专责机关,承担着监督执纪问责的重要职责。因此,要敢于追究责任,纪检干部不应存在得过且过的思想。对于基层纪检工作存在问题以及基层纪检干部对于作风建设存在“宽松软”,问题,要敢于通报,及时纠正。纪检监察干部只有踏实作为解决作风建设问题,才能担负起党和人民赋予的重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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