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法学家伯尔曼说:“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形同虚设”。对法的信仰更多体现在对法的敬畏,只有对法律心存敬畏,才能“思”而出乎理智、“做”而不忘法纪。敬畏是依法的前提,对我们党员干部来说,就是要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是“把权力关进笼子”的另一种表述。然而,在现实生活中,“法无授权不可为”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作为国企的一名,我们要时刻把自己的言行、决策置于法律约束之内,在作出任何决策或形成某项决议时,都必须取得法律授权,于法有据,以保证权力在法律框架内运行。要内化为一种信仰。法律是公平、正义、道德的化身,是人类对理想境界和美好生活向往与追求的具体体现。我们每个干部职工都应怀着一颗忠实、诚恳的心,带头崇敬法律,以自身对法的敬畏带头相信法律、依赖法律、信仰法律。要演化为一种文化。我们国企的每一位干部职工要让敬法畏法形成良好风气。要羽化为一种理性。对法的敬畏不是束缚,不是不思进取,而是政治上的成熟稳健,是应有的胸襟和作风。时刻敬畏法律,做事就有尺寸,行为就有规范,就会自觉用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约束自己,在工作生活中做到有所为有所不为,使自己始终保持公道正派的品质,坚守清正廉洁的操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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