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选文件
项目编号:CYZB2021-001
标段编号: CYZB2021-001-001
CYZB2021-001-002
CYZB2021-001-003
CYZB2021-001-004
CYZB2021-001-005
CYZB2021-001-006
比选单位:鄂尔多斯市诚源建设有限公司
日期:2021年07月29日
目 录
第一章比选公告................................................ 1
第二章 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4
第三章评标办法(最低评标价法)................................ 23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31
第五章工程量清单............................................. 44
第六章比选响应文件格式........................................ 45
2021年杭锦旗农村牧区垃圾治理项目 已由上级部门批准实施。鄂尔多斯市诚源建设有限公司对本项目劳务分包、材料采购进行公开比选。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比选申请人前来报名参加。
1.名称与编号
项目名称:2021年杭锦旗农村牧区垃圾治理项目
项目编号:CYZB2021-001
2.招标内容:详见比选文件
3.标段划分:伊和乌素劳务分包一标段: (CYZB2021-001-001);
伊和乌素劳务分包二标段: (CYZB2021-001-002);
伊和乌素劳务分包三标段: (CYZB2021-001-003);
吉日嘎朗图劳务分包四标段: (CYZB2021-001-004);
吉日嘎朗图劳务分包五标段: (CYZB2021-001-005);
吉日嘎朗图劳务分包六标段: (CYZB2021-001-006);
4.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之日止,约120日历天
5.建设地点:杭锦旗伊和乌素镇、吉日嘎郎图镇
二. 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一)资质要求:入围水投集团企业。
(二)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人员要求:拟派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人员应至少派安全员一名(提供岗位证书或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比选响应文件中须附复印件),资料员一名。
(三)信誉要求:近年(2018年至今)内无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需提供承诺书,见比选文件附件;新成立的企业,需提供成立后至今的承诺书);近年(2018年至今)内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比选响应文件需附网页截图)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四)业绩要求:比选申请人在近年(2018年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担过1项单项合同价100万元(含)以上的类似业绩。
(五)财务要求:比选申请人近年(2018年至今)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提供加盖企业公章的信誉承诺书证明,新成立的企业,需提供成立后至今的信誉承诺书)。
三.获取比选文件的地点、方式
1、请于2021年07月29日至2021年07月30日(周六、日正常上班),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在鄂尔多斯市诚源建设有限公司(鄂尔多斯康巴什区水投集团办公楼3楼5326成本管控部)获取比选文件。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需携带资料如下:
(1)具备有效的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3)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4)企业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有资质的公司提供)。
(5)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如是企业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注1、以上资料需装订成册,注明联系人、联系电话、联系邮箱。
四.比选文件售价
1、本次比选文件的售价为人民币0元/套。
五.比选响应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1、递交方式:现场递交。
2、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08月02日17时30分(周六、日正常上班)
3、开标地点:鄂尔多斯市诚源建设有限公司(鄂尔多斯康巴什区水投集团办公楼3楼5326成本管控部)
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响应文件,比选单位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水投集团内网上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比选单位、比选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七、联系方式
比选单位:鄂尔多斯市诚源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鄂尔多斯康巴什区
联系人:乔保
联系电话:0477--3115538
2021年07月29日
条款号 | 条 款 名 称 | 编 列 内 容 | |
1.1.2 | 比选单位 | 名称:鄂尔多斯市诚源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 联系人:乔保 联系电话:0477--3115538 | |
1.1.3 | 项目编号 | CYZB2021-001 | |
1.1.4 | 项目名称 | 2021年杭锦旗农村牧区垃圾治理项目 | |
1.1.5 | 建设地点 | 比选单位指定地点 | |
1.1.6 | 标段编号 | CYZB2021-001-001 CYZB2021-001-002 CYZB2021-001-003 CYZB2021-001-004 CYZB2021-001-005 CYZB2021-001-006 | |
1.1.7 | 标段名称 | 伊和乌素劳务分包一标段 伊和乌素劳务分包二标段 伊和乌素劳务分包三标段 吉日嘎朗图劳务分包四标段 吉日嘎朗图劳务分包五标段 吉日嘎朗图劳务分包六标段 | |
1.2.1 | 资金来源 | 企业自筹 | |
1.2.2 | 出资比例 | 100% | |
1.2.3 | 资金落实情况 | ||
1.3.1 | 招标范围 | 详见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 | |
1.3.2 | 工期(交货期) | 工期:120日历天 | |
1.3.3 | 质量要求 | ||
1.4.1 | 比选申请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 (一)资质要求:入围水投集团企业。 (二)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人员要求:拟派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人员应至少派安全员一名,提供岗位证书或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比选响应文件中须附复印件,配备专职资料员(竣工资料由劳务单位完成并移交质监站)。 (三)信誉要求:近年(2018年至今)内无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需提供承诺书,见比选文件附件;新成立的企业,需提供成立后至今的承诺书);近年(2018年至今)内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比选响应文件需附网页截图)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四)业绩要求:比选申请人在近年(2018年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担过1项单项合同价100万元(含)以上的类似业绩。 (五)财务要求:比选申请人近年(2018年至今)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提供加盖企业公章的信誉承诺书证明,新成立的企业,需提供成立后至今的信誉承诺书)。 | |
1.4.2 | 是否接受联合体比选 | □接受 | |
1.9 | 踏勘现场 | ☑不组织 □组织 | |
1.10 | 比选预备会 | □召开 | |
1.11 | 分包 | □允许 | |
1.12 | 偏离 | ☑不允许 □允许 | |
2.2.2 | 比选响应文件 递交截止时间 | 2021年08月02日17时30分(周六、日正常上班) | |
3.1.1 | 构成比选响应文件的其他材料 | ||
3.3.1 | 比选有效期 | 自提交比选响应文件截止日起2日历天 | |
3.4.1 | 比选保证金 | 不收取 | |
3.5.2 | 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 | 2018年至今,新成立企业只需提供企业成立至今的 | |
3.5.3 |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 | 2018年至今 | |
3.5.5 |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 年份要求 | 2018年至今,新成立企业只需提供企业成立至今的 | |
3.6 |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 □允许 | |
3.7.3 | 签字和(或)盖章要求 | 符合“比选响应文件格式”对签字、盖章的要求,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字迹清晰,公章、法人章无遗漏,纸质版比选响应文件在规定处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亲笔签字和(或)加盖公章. | |
3.7.4 | 比选响应文件份数 | 正本1份、副本2份,电子版比选响应文件1份(u盘)。 | |
4.1.2 | 封套上写明 | 标段编号: 项目名称: 比选响应文件在 年 月 日 时 分前不得开启。 | |
4.2.2 | 递交比选响应文件地点 | 递交地点:鄂尔多斯市诚源建设有限公司(鄂尔多斯康巴什区水投集团办公楼3楼5326成本管控部) | |
4.2.3 | 是否退还比选响应文件 | □是 | |
5.1 | 开标时间和地点 | 开标时间:同比选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鄂尔多斯市诚源建设有限公司(鄂尔多斯康巴什区水投集团办公楼3楼5326成本管控部) | |
5.2 | 开标程序 | (1)比选申请人递交比选响应文件并在《比选响应文件密封情况表》、《比选响应文件递送签收册》上确认签字; (2)主持人宣布比选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已到,停止接收比选响应文件; (3)介绍参加开标会的单位及人员; (4)宣读开标纪律; (5)公布比选申请人名称; (6)唱标; (7)签字确认; (8)开标结束。 | |
6.1.1 |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 评标委员会构成:评标委员会由比选单位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5人及以上单数,其中比选单位代表少于总数的三分之一人,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公司内部随机抽取 | |
7.1 |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 □是 ☑否 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当有效比选申请人数量小于等于3家时,评标委员会可推荐1-2名中标候选人。当有效比选申请人数量大于3家时,评标委员会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有效比选申请人是指通过初步评审和未被评标委员会否决投标的比选申请人。 | |
7.3.1 | 履约担保 | 中标价的10%收取(劳务单位在收到中标通知后三个工作日内将保证金打入我方指定账户,逾期未支付履约保证金视为主动放弃中标资格。) | |
10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图纸工程量和清单量劳务认真核对,施工过程中不予变更。 | ||
10.1报价方式及合同价款 | 报价方式:工程量清单报价; | ||
10.2中标公示 | |||
10.3 知识产权 | |||
10.4解释权 | |||
10.5招标代理服务费 | 无 | ||
10.6报价说明 | *劳务分包比选采用工程量清单报价,根据比选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比选申请人进行清单报价。比选人不接受不平衡报价,如比选申请人采用不平衡报价,合同签订前进行清标工作,采用比选申请人总价不变的情况下,对不平衡部分报价进行调整; *工程中主材由比选人进行采购的,劳务中标单位参与质量把关; *本项目中如发生新增、变更、签证等工程细目,数量按照实际发生量据实结算,材料及劳务单价按照业主方定价或结算价由公司预算部进行成本分析后,参考业主方结算定价中劳务、材料成本与供方劳务、材料报价的降幅比例确认供方劳务、材料单价; *如工程施工内容与清单描述发生变化,根据实际情况重新核定单价; *本工程工程数量据实结算。 | ||
10.7清单及控制价编制说明 | 1.《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 2.《内蒙古自治区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17)》、《内蒙古自治区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17)》、《内蒙古自治区园林工程预算定额(2017)》《内蒙古自治区通用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17)》《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费用定额(2017)》编制; 3.劳务公司按照清单进行报价报价。 | ||
10.8安全文明费 | 本项目安全文明费按照计价规定取费,投标人不得随意更改,安全文明费列入劳务清单,要求劳务公司建立安全文明费台账,安全文明施工执行我公司安全文明标准(详见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图册、见附表一),如不符合我公司安全文明标准工地要求,扣除安全文明费; | ||
10.9特别说明 | 1)比选申请人承担本次比选申请活动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2)如发生建设资金不到位的情况,不能按时支付工程款项的,比选申请人需具备流动资金,保证项目正常施工,保证按时支付农牧民工资,流动资金不计利息; 3)工程款结算完全按照比选人有关结算办法结算。 4)提供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 ||
10.10其他说明 | 1. 合同签订之时,劳务清单根据施工总承包单位和建设单位最终确定的工程内容进行调整。 2.劳务已标价工程清单已包含达到完工交验及质保期、责任缺陷期内发生的所有费用,如供方提供的劳务服务、质量等为按总承包单位要求配合完成,供方未能在施工中按照施工总承包单位有关指令配合完成相关任务,总承包方均有权单方面调整合同单价或核减劳务方产值。如劳务方提高工程质量、加快工程进度,并在工程安全、质量、进度中积极配合施工总承包单位,使施工总承包单位获取有关奖项,施工总承包单位将酌情对劳务方予以奖励,同时在公司供方等级评选中给予晋级奖励。 | ||
10.11投诉异议 | 具体包括以下内容:比选申请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相关请求及主张;有效线索及相关证明材料。 2、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诉,不予受理:(1)投诉人不是所投诉招标比选活动的参与者,或者与投诉项目无任何利害关系;(2)投诉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3)投诉书未署投诉人真实姓名、签字和有效联系方式的;以法人名义投诉的,投诉书未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4)超过投诉时效的;(5)已经做出处理决定的,并且投诉人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 (6)投诉事项应当先提出异议没有提出异议、已进入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程序的。 4、投诉人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5.如在招比选申请过程中有违法行为,可采用电话进行投诉。 投诉方式:郭富强 电话:153269937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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