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安排部署,2019年11月5日至12月10日市委第六巡察组对市水投集团党委开展了巡察工作。2020年1月8日,市委第六巡察组向市水投集团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市水投集团党委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主动认领问题,精准逐条施策,扎实推进整改,构建长效机制。整改期间,约谈3人次,提醒谈话3人次,通报批评1人、3个责任部室(子公司),责令1人、2个责任部室(子公司)作出书面检查,建立健全制度10项。
一、整改工作开展情况
(一)“第一时间”启动,形成合力抓整改。坚持把落实市委第六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作为首要政治任务,第一时间启动整改工作,高标准、严要求、加速度推进整改工作。成立由党委书记、董事长戴连飞任组长,党委副书记、总经理巴特尔及党委委员、分管党建工作副总经理张慧平为副组长,其他领导班子成员和各部室负责人为组员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在集团上下形成全力以赴抓整改的思想和行动的高度统一。
(二)“第一责任”带动,落实责任抓整改。坚持以上率下联动整改,集团党委书记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对重要问题亲自部署、重要环节亲自过问、重要情况亲自协调,防止一级推一级、层层推卸责任问题发生,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分析问题症结,研讨整改方案,听取整改汇报,带头廉洁自律、带头改进作风、带头整改落实,并组织召开高质量专题民主生活会,为全面深入整改奠定了坚实的思想政治基础。
(三)“第一效率”推进,督办跟进抓整改。建立调度督办机制,集团党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共召开9次会议研究部署推进巡察整改工作,解决困难问题,加快整改进度,扎实推进整改落地生根。结合问题性质和实际情况,坚持长短结合、分类整改。坚持把整改过程转化为建章立制的过程,做到问题整改一个、建章立制一个,努力把整改效果转化为推进工作落实的强大执行力,实现政治思想建设得到强化、党委领导核心作用得到强化、全面从严治党得到强化的整改目标。
二、具体整改情况
(一)党的政治建设方面
1.防范化解债务风险和污染防治未雨绸缪意识不强。
债务化解任务繁重。截至2018年12月,集团公司总资产72.93亿元,负债总额43.4亿元,资产负债率59.5%;水投集团控股的达拉特旗福源泉水务公司资产总额7.85亿元,负债总额5.99亿元,资产负债率76.3%。
整改情况:截至2020年7月底,市水投集团通过盘活资产、清欠工程款、债转股等方式合并口径资产负债率降至48.31%,高于行业优秀值。截至2020年8月底,达旗福源泉水务公司负债总额4.5亿元,资产负债率已由76.3%降至60.91%,已降低至资产负债率预警线以下。下一步,将坚持举一反三,严格控制其他各子公司资产负债率。
未彻底消除水源地污染隐患。哈头才当水源地保护区与部分煤矿划定范围重叠,且水源地一二级保护区内原住居民未彻底搬迁,存在煤矿疏干水下渗、地下水位下降、生产生活污染等风险。
整改情况:一是根据《鄂尔多斯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各旗区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和管理,承担水源地保护主体责任。哈康供水工程启用后我公司第一时间向市政府汇报水源地水煤重叠问题,提请市政府协调国土、煤炭、环保、乌审旗政府等部门严格限制在水源地一、二级保护区范围内进行煤炭资源开采,以消除水源地污染隐患。二是按照《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2016年第6次常务会议纪要》(〔2016〕9号)精神,由市水投集团实施的哈康供水PPP项目承担哈头才当水源地保护区农牧民安置费3.5亿元。截至目前已累计向乌审旗政府支付水源地移民安置费3.3亿元,剩余0.2亿元未支付是由于乌审旗政府尚未提供相关票据、凭证及材料,待其提供齐全后及时予以支付。三是按照环保要求,已在水源地保护区设立界桩、界标、宣传牌和警示标志,对水源井全部单独围封,并安装监控探头实现24小时实时监控,科学制定了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组织专家进行审核,已报环保部门备案。四是在做好出厂水水质自检的基础上,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定期对原水进行检测,并全力配合环保、水利、水文等部门做好水源地水质、水量、水位定期监测,建立健全了水质检测台账。五是按照市政府部署要求,6月下旬配合市环保、市水利、市农牧及乌审旗人民政府对哈头才当水源地保护及移民安置工作进行了实地调研和专项检查。
2.发挥国有企业推动改革、履行社会责任的引领示范作用不充分。
中心城区供水一体化任务推进缓慢。2016年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印发《推进中心城区一体化发展重点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用3年左右时间推进城市供水一体化,全面整合城市供水资源(供水企业、管网、设施),加强水源地保护和管理,推进供水管网互联互通,实现城市供水同网、同城、同价,截至2019年11月21日中心城区供水一体化方案仍在征求意见。
整改情况:2019年3月,市政府召开专题会议,就中心城区供水一体化事宜进行了研究部署,明确由市国资委牵头,市水投集团配合,研究制定中心城区供水一体化实施方案,按照市政府要求,市水投集团积极配合市国资委研究制定了《中心城区供水一体化实施方案》。2020年6月11日,市政府召开中心城区供水一体化专题会议,听取了市水投集团关于中心城区供水一体化事宜汇报,会议形成了《市人民政府关于中心城区供水一体化有关事宜的纪要》(〔2020〕25号)并原则通过了《中心城区供水一体化实施方案》,会议要求在2020年9月底前完成康巴什区供水一体化整合,在2022年5月底前全面完成东胜区、伊旗阿镇供水一体化整合。
市水投集团迅速行动,第一时间成立中心城区供水一体化工作领导小组,成立专班、责成专人全面负责推进此项工作,并分别与市国资委、市城投集团、东胜区政府、康巴什区政府多次召开供水一体化协调会,积极推动中心城区供水一体化整合工作。从7月15日起,市水投集团已全面开始接手城市水务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此项工作,水投集团严格按照市政府要求和时限积极推进。
中心城区供水体制不顺畅。目前市城投集团、市水投集团均从事中心城区供水业务,存在多头管理、分段供水,分段收费、重复缴税等诸多问题,造成供水成本上升、水资源统筹调度困难,规模效益难以发挥,制约了做优做强做大全市供水业务。
整改情况:严格按照《鄂尔多斯市中心城区供水一体化实施方案》,完成康巴什、东胜及伊旗阿镇核心三区一体化整合工作,形成中心城区供水一体化运营管理模式。
发挥国有企业推动改革、履行社会责任的引领示范作用不充分。万通农业科技园区示范引领辐射带动作用发挥不充分,水投集团控股的万通农牧业公司经营的万通农业科技示范园区是2015年批准建设的全市唯一一家国家农业科技示范园区,对其潜在优势挖掘不到位,科技创新的成果转化能力不强,现4家子公司处于“休眠状态”,仅靠培训场地出租、季节性旅游、对外出租资产维持运营,对全市农牧业创新发展和技术推广贡献率不高。
整改情况:一是和内蒙古农大、西北农林大学合作重新启动内蒙古万通农牧业科学研究院。由内蒙古农业大学、西北农林大学为园区提供主要技术支撑,现正与各学院商谈具体合作办法。二是加强科技创新成果转化。目前达拉特旗蒙根花产业融合园已通过专家评审,并签订实验室建设、科研团队引进等合作协议,待条件成熟后将申报更高层次的科普基地、星创天地、人才创新基地,为科技创新成果转化提供人才、技术、基地支撑。三是园区确立了“科技支撑、绿色发展、产业引领、致富百姓”的工作思路,以瓜果蔬菜项目为重点,围绕新品种、新技术、新模式的引进和推广,在组织化提升、创新企业和农牧民利益联结机制等方面发挥先行先试和引领示范作用。今年公司与金丰公社合作种植7个新品种玉米;与利得亨农牧公司合作种植2个品种中草药;与牧地农有机农业公司合作种植温室有机标准常规蔬菜22栋;公司星创天地特色植物种植27个新品种的粮食蔬菜经济作物并试种了部分新品种小杂粮;公司对2栋设施农业采摘园果树进行修剪和强化管理;养殖上引进蒙丰公司试养乌骨羊和东弗里生奶绵羊,按计划种群在逐月增加,现达到380只。园区瓜果蔬菜项目作为全市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农牧业高质量发展示范项目,目前已申请585万元专项资金,育苗中心、示范大棚、沙培水肥一体化技术等改造项目正在有序推进。四是引进山东田立方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最新农业科技专利成果——水气循环式沙培种植技术。水气循环式沙培种植技术是一种改变传统生产的简单、绿色、环保、无公害、能实现节能增效提产的科学种植方式,特点突出,经济效益明显,起到进一步增强万通现代农牧科技园区科研技术方面引领、示范、推广、辐射的带头作用。沙培种植技术改造温室9栋,利用河沙做基质来栽培植物,使用水肥一体设备浇灌实现水肥自动化控制。现在包括西红柿、黄瓜、甜瓜等几个品种在内的9栋温室大棚国庆节前上市。五是积极推进休眠企业注销。准格尔旗分公司待与股东方万通集团解决房产处置问题后即开始办理注销;达拉特旗万通旅游度假村有限公司目前正在积极清收欠款,待清收完毕后注销;内蒙古立源种苗繁育有限公司待与万通集团解决完历史遗留问题后开始办理注销。
3.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上有差距。水务产业主要集中于低附加值行业和社会公益性领域,同时各工业供水工程所在园区多数项目处于在建当中,工业用水量低,已投用的上海庙、蒙西、磴口南岸一期、独贵塔拉等4处工业供水工程实际供水规模均不足产能设计的20%。
整改情况:一是保证供水的合法性和稳定性,进一步提高公司供水量。供水工程设计产能是依据各工业园区发展规划而定,为满足园区中长期经济发展用水需求,蒙西、磴口南岸一期、独贵塔拉、上海庙供水工程均设计供水规模为5000万吨/年,水损按20%计算,实际供水能力为4000万吨/年。园区内短期供水需求是依据园区内工业项目的建设情况由黄委会审批后使用,目前黄委会批复蒙西供水工程的供水指标为2009.46万吨/年,独贵塔拉供水工程供水指标为1029.22万吨/年,此为供水工程合法取水的最上限度。磴口南岸一期和上海庙供水工程无自有取水口,其中,磴口南岸一期取水口在包头,上海庙取水口在银川,该两处供水工程通过向上游供水企业购买水来保障所在工业园区企业的生产用水,实际供水量由用水企业的水指标决定。截止8月底,各子公司为三垧梁、蒙西、上海庙、独贵塔拉等工业园区累计供应工业用水3086万吨,已完成1至8月份批准供水指标(蒙西:2009.46万吨/年,独贵塔拉:1029.22万吨/年)及供水能力(无供水指标的工程按供水能力计算,磴口南岸一期:4000万吨/年,上海庙:4000万吨/年)的41%。预计2020年全年实现供水4500万吨,达到年批准供水指标及供水能力的40%;达到产能设计的28%,并逐年稳步提升。二是积极配合当地政府杜绝企业私自采用地下水资源,深挖潜在用水客户。三是针对我市目前供水能力大、用水指标少(用水企业水指标需要经过黄委会审批)的问题,积极增加工业用水指标,2019年开始实施的拦沙换水试点工程项目建设(工程预计2021年完工),为我市增加工业用水指标2800万吨,进一步提升了可持续发展能力及供水保障能力。
4.对安全生产重视程度不高。鄂旗水务公司2010年建设的蒙西工业园区供水工程、取水工程、净水工程、生态饮水工程,消防设计全部未实施;2011年建设的附属构筑物建设工程,也未实施外网消防工程。
整改情况:一是责成鄂旗水务公司限期整改。目前,鄂旗水务公司已完成蒙西工业园区供水工程(消防)工程,正在准备验收。制定了2020年度消防演练计划,2020年已开展消防安全知识培训1次、消防演练1次。二是鉴于鄂旗水务公司在2010年建设的蒙西工业园区取水工程、净水工程、生态饮水工程,消防设计全部未实施,2011年建设的附属构筑物建设工程,也未实施外网消防工程,根据《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有关规定,集团党委对鄂旗水务公司党支部、鄂旗水务公司党支部书记进行了通报批评,责令作出书面检查。三是集团修订完善印发了《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使安全基础工作不断夯实,确保安全生产工作持续稳定。四是上半年集团对各子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开展全面监督检查1次,彻底排查了各子公司安全隐患,并将开展安全大检查列为常态工作,切实消除各类安全隐患。
(二)思想建设方面
1.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十九大精神不到位。水投集团及子公司集中学习形式单一,干部职工对学习内容未能入脑入心,抽查子公司党支部部分学习笔记,部分党员参加集中学习记录内容不全。2016年各党支部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民族团结工作学习宣传较少,鄂旗水务公司未及时将党的十九大精神、廖俊波同志先进事迹纳入学习计划。
整改情况:一是集团及各子公司分别于3月9日—3月13日专题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3月16日—3月20日专题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3月23日—3月27日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内蒙古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3月份集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再次系统的集中学习了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内蒙古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6月3日—4日集团党校开班,利用两天时间,围绕意识形态、身边好人、2020年全国两会等进行了集中学习。二是通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主题党日等形式及时学习传达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研究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工作时的讲话。三是各党支部制定完善了2020年学习计划,经集团党委审核备案后执行。四是充分利用新媒体,7月1日组织集团全体干部职工参观了“清廉如水”党建文化走廊和廉政文化长城,计划8月份组织全体党员开展红色体验式情景式教学—红色记忆之路。五是党建学习内容与学习强国APP内容有机融合,同时用微信群、网络等移动平台,合理利用党员的碎片化时间。六是集团党委及各党支部利用办公楼走廊、厂区等阵地,通过展板、条幅等形式加强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民族团结的学习宣传,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民族团结纳入党员全年学习计划。2019年12月30日集团党委研究部署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民族团结工作,各党支部也均于2020年3月底之前研究部署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民族团结工作。七是各党支部及时跟进学习中央、自治区和市委相关文件及会议精神。
2.存在意识形态责任落实逐级弱化现象。集团党委2016年对各党支部只开展了1次监督检查,1家子公司党支部未召开意识形态工作部署会,2家子公司党支部未进行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情况自查,有的党员对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内容认识模糊,存在知而不晓、落而不实的情况。
整改情况:一是集团结合实际研究制定《2020年意识形态工作要点》和《意识形态责任制任务分解表》。二是2019年12月30日集团党委部署2020年上半年意识形态工作,各党支部均于2020年3月底之前完成专题研究部署,集团党委班子成员带队监督检查了各子公司意识形态工作开展情况,要求各党支部每半年向集团党委汇报1次意识形态工作。三是修订完善了《市水投集团党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办法》《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检查考核制度》,领导班子成员督促联系指导各党支部切实担负起本单位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党支部书记担负起第一责任人责任,分管领导担负起直接责任人责任,其他班子成员及部门负责人担负起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领导责任。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和党支部主要负责人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重要内容。四是针对“达旗福源泉水务公司党支部、上源水务公司党支部、伊泰水务公司党支部未及时部署、自查意识形态工作”问题,集团纪委于2020年3月13日对以上3个公司的党支部书记进行提醒谈话。五是各支部加强意识形态工作的落实,每半年开展1次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情况自查,对自查的问题加强整改落实,并将自查情况报送至集团党委审阅。六是有效防范化解集团系统内意识形态领域风险点,每年形成1份意识形态领域综合研判报告,每年至少组织开展1次行业系统舆情信息和意识形态工作通报。七是持续抓好学习宣传,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员学习计划和中心组学习计划,重点抓党员干部及党务工作者意识形态学习教育,结合集团党校、新时代讲习团、学习讲堂等载体,分层次、分领域、分重点开展意识形态培训,加强学习的针对性、实效性。积极以“党建+”形式学习意识形态,鼓励党员干部上台讲解意识形态,推动理论学习向实践运用转化。加强理论知识考核,以应知应会测试、知识竞赛等方式,深化党员干部对意识形态工作的认识,提高党务工作者意识形态工作能力,杜绝知而不晓、落而不实现象。八是强化阵地管理,积极做好集团及各子公司信息、新媒体宣传平台、宣传栏等阵地的日常监督检查。
(三)组织建设方面
1.管理人员配备不及时。2019年1月国资委批复水投集团设8个内设机构13名管理人员,目前水投集团仅配备6名管理人员,如:法务风险部仅有1名副部长,既没有部长也没有工作人员。
整改情况:一是2020年1月10月,集团召开党委会,会上审议并通过《岗位竞聘实施管理办法(试行)》,确定将通过内部竞聘与外部公开招聘相结合的方式,对集团部分空缺岗位进行选聘。二是3月19日印发《市水投集团中层管理人员选调动议方案》并上报市国资委,4月3日获市国资委批复同意后,4月30日通过岗位竞聘的形式,选拔中层管理人员8名,6月底全面完成了中层管理人员备案工作,其中法务风控部配备了1名部长,3名工作人员。三是健全完善干部选用管理办法,及时补充配备管理人员。
2.基层党建有弱化虚化现象。
各子公司党建品牌主题不突出。各基层党支部没有结合企业经营管理、企业文化打造特色鲜明、主题突出的党建品牌,品牌党建“四有标准”不突出(有名称、有标识、有理念、有核心价值体系)。
整改情况:一是各党支部进一步细化了党建品牌实施方案,按照“四有标准”和“一支部一品牌”创建活动要求,结合企业经营管理、企业文化打造了特色鲜明、主题突出的党建品牌,各党支部于3月底之前将经过党组织会议研究讨论过的党建品牌实施方案上报集团党委审核,“饮水思源”“活力上源”“成于心、践于行”“碧水清源”等一系列党建品牌内涵不断充实完善。二是将打造好的党建品牌,充分宣传、利用好,达到“以品牌升华党建,以党建引领发展”的目的。
‚党建基础工作薄弱。7个基层党支部81%的党务工作者为兼职,专职党务工作者均不足职工人数的1%,有9名党务工作者为非党人员,且存在党务工作者理论功底不深,党建业务不精的问题,各子公司普遍存在党建制度照搬照抄集团公司、存在上下一般粗的现象,对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规范要求不清。
整改情况:一是按照《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精神,各子公司配备1名以上专职党务工作者,且均由党员担任。二是加强对党务干部的培训,集团党委分别于3月6日、3月25日、6月3日—4日组织各子公司党支部书记、党务工作者以视频会议的形式进行培训,提高理论素质。三是各子公司结合本公司实际于3月底之前修订了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制度并报集团审核通过。四是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认真执行“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组织生活会等党内制度,各党支部于3月底之前制定并上报了相关计划。五是集团党委编制印发了《党建工作指导手册》,涵盖“政策规定”“组织设置”“换届选举”“组织生活”“基础工作”“常用文书”等内容,进一步提升各党支部党建工作水平。
(四)党的作风建设方面
1.推动解决历史遗留问题进展缓慢。
工程项目验收久拖不决。市水投集团管理实施的哈头才当至康巴什供水工程(2015年已竣工投入使用)、乌兰木伦河下河道整治工程(2012年完成建设)但因工程前期手续不完善,截至目前仍未验收。
整改情况:哈头才当至康巴什供水工程和乌兰木伦河下河道整治工程作为政府性投资项目,工程完工后,市水投集团已组织设计、监理、施工、质监等部门完成了单位分部工程验收、环保验收、水保验收,并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进行了工程质量鉴定,待市政府明确工程竣工验收主持单位后,我们将积极配合主持单位完成工程竣工验收工作。目前,哈头才当至康巴什供水工程已办理取得用地规划许可证、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各项前期手续已全部办理完毕。
防洪防汛工程作用发挥不充分。2011年开始实施的3处蓄滞洪区因移民征地及资金问题均未按工程批复完成建设任务:昭君坟蓄滞洪区分洪能力远未达到设计规模,蒲圪卜蓄滞洪区不具备黄河凌汛期间的分洪条件,杭锦淖尔蓄滞洪区经营使用与当地群众存在矛盾纠纷,3处蓄滞洪区均存在防凌分洪功能发挥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2009年,为缓解黄河分洪防凌灾害,水利部黄委会批复黄河内蒙古防凌应急分洪工程6处,其中我市涉及杭锦淖尔、昭君坟和蒲圪卜3处蓄滞洪区,2009年9月28日,市水利局对杭锦淖尔、蒲圪卜和昭君坟蓄滞洪区批复开工建设。3处蓄滞洪区主要由市政府出资,主要以市水务公司承建的水利公益项目,项目建设由市政府统一部署安排。完成建设任务后十年未遇洪凌灾害,加之由于上游近年陆续建成乌海水利枢纽工程、三盛公水利工程、库布齐沙漠分凌工程,防凌防汛压力大幅降低,蓄滞洪区功能显著弱化。同时,因征地移民及建设资金短缺等问题所导致的滞洪区内的土地未按要求完成征收及相关建设内容,按照市政府要求暂不投资,保持现状、适时启动。杭锦淖尔蓄滞洪区因杭锦旗股权调整原因,现由亿利集团控股的杭锦旗库布齐水务公司管理。
市水投集团严格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汛救灾工作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宁可备而不用、不可用时无备”的理念,目前自治区及我市正在进行黄河流域高质量发展规划制定工作(其中包括蓄滞洪区功能定位),规划出台后我公司将根据全市新的规划要求,在市政府统一部署下进一步完善蓄滞洪区功能。
2.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不严格。
业务招待费列支不规范。2016年水投集团公司两次报销接待费用中未附公函和菜单明细;达拉特旗福源泉水务公司2016至2018年列支的业务招待费,也存在只有费用报销单没有招待审批单、接待人数等相关资料。
整改情况:一是于4月初前重新修订印发了《公务接待管理制度》,制度中明确报销业务招待费需附“菜单、接待审批单,并且详细填写接待人员、陪餐人员姓名、职务、单位等”。二是报销业务招待费时必须附对方单位来访公函。三是鉴于集团财务管理部、福源泉水务公司未与时俱进学习相关政策精神,及时修订完善相关制度,经集团党委会研究决定,对集团财务管理部、福源泉水务公司予以通报批评。
固定资产闲置。2018年市国资委划拨到市水投集团的价值188.4万元的桌椅、电视机等固定资产没有充分利用,现价值约146.1万元的固定资产在库房存放,处于闲置状态,一定程度上存在资产流失、浪费的风险。
整改情况:一是按照巡察整改要求,我公司第一时间组织行政管理部、财务管理部、审计稽核部相关人员对库存资产进行清点、整理。目前,已有约63.27万元划拨资产清点投入使用。剩余固定资产已进行分类整理、有序存放,并与碧水惠源水务公司签订有偿转让协议,用于办公楼装修使用,发挥其使用价值。二是市国资委划拨的资产全部是金财大厦的老旧资产,购入时间大约是2008年左右,划拨到水投集团后,按《企业会计准则》规定,按月计提折旧,到2020年底该笔资产只剩净残值。
(五)党的纪律建设方面
1.内部管控制度执行不严格。
差旅费报销审核把关不严格。2018年3名干部报销5月份驻村交通费补贴,所附加油发票中出现6月份票据;2018年12月3名干部报销10月份驻村交通费补贴,所附加油发票中出现6月、9月票据。达旗福源泉水务公司报销交通费存在未附派车单现象。
整改情况:一是修订完善印发了《差旅费管理制度》,规范差旅报销流程,报销时将差旅审批单、派车单等相关材料一并入账,原则上当月差旅费用当月进行报销,遇月底出差归来于下月十个工作日内完成报销,否则财务管理部不予报销差旅费。二是因集团财务管理部、达旗福源泉水务公司管理不到位,制度不够完善,经集团党委会研究决定,对集团财务管理部、福源泉水务公司予以通报批评。
‚财务记账不规范。2018年达旗福源泉水务有限公司从在建工程中结转固定资产时,未将2.98亿元待摊投资计入固定资产原值,存在固定资产折旧计提不准确的问题。
整改情况:达旗福源泉水务公司重新制定了《折旧方案》,不同资产有不同的折旧年限,2020年3月开始执行新的折旧方案,按照方案分类录制固定资产卡片进行账务处理。
往来款项清理不及时。存在应收账款、应付账款长期挂账现象,2016年鄂尔多斯市水务投资集团向2家下属子公司借款,市水务投资有限公司2015年12月至2018年4月向1家市直国有企业、2家旗级国有企业借款至今未还;鄂尔多斯市水务投资有限公司没有收回东胜区、康巴什区常年形成的债权。
整改情况:一是2020年4月偿还了国投集团中信银行3030万元委贷借款和鄂市能源公司2303万元借款,向市直国有企业借款已全部清偿。二是积极向各控股子公司催收借款,本年度收到子公司达旗水务公司偿还借款3550万元。三是东胜、康巴什区常年形成的债权问题已向市政府专题汇报,依据《中心城区供水一体化有关事宜的纪要》(〔2020〕25号)精神,市水投集团拟通过整合重组东胜、康巴什区供水公司,以收购资金抵顶拖欠水费的方式清理往来。四是协调达旗政府和乌审旗政府解决旗区国资公司的往来借款,拟通过与旗区国有企业合资成立公司以资产入股的方式化解债务。
(六)反腐败斗争方面
1.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压力传导不够有力。
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工作不深入。对子公司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工作缺乏具体量化标准和指标体系,不能准确反映责任制落实情况。
整改情况:一是为扎实推进集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压紧压实主体责任,截至8月份,公司专题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8次。二是完善考核体系,细化完善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考核指标细则,进一步量化考核指标,与出资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形成联动。三是1月15日集团党委书记与各子公司负责人进行集体廉政谈话,3月下旬集团纪委书记分别同各子公司负责人进行廉政谈话,督促各子公司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制。四是经集团党委研究决定,成立了市水投集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协调小组,整合党建、纪检、监事会、财务、法务、审计、人事等部门监督资源,形成监督合力,逐步建立有效构建有机贯通、相互协调的统一监督机制。
运用监督成果不充分。集团对各子公司监督检查结果分析运用不到位,反馈意见后仅要求上报整改报告,很少进行跟进监督和回头看,存在“信任代替监督”倾向,导致同类问题反复出现。
整改情况:一是坚持每季度开展监督检查,形成长效机制。二是集团党委于第一季度、第二季度对各子公司党建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了监督检查,并进行“回头看”,将整改情况与年度经营业绩考核挂钩,倒逼责任落实。三是集团纪委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提出纪检监察建议2条,对1家子公司领导进行约谈,对福源泉水务公司党支部书记、伊泰水务公司党支部书记、上源水务公司党支部书记进行提醒谈话,鉴于巡察反馈意见指出的业务招待费列支不规范、差旅费报销审核把关不严格等问题,责令集团财务管理部做出书面检查,并严格开展巡察整改工作专项监督检查1次。集团纪委对1家子公司复产复工情况进行监督检查1次,要求各党支部切实履行复产复工主体责任,主动担当作为,保证集团各项工作稳步推进。
支持集团纪委工作不够有力。国资委2019年1月批复水投集团公司设立纪检监察室,至今未配备纪检监察室主任、副主任,2名工作人员中一名仍参与纪检监察以外工作任务。
整改情况:一是2020年1月10日集团召开党委会,结合集团实际情况对纪检监察室副主任一职进行动议。4月30日以岗位竞聘的形式,选任纪检监察室副主任1名,纪检监察室现有工作人员3名,均为专职工作人员,对兼职工作已重新调整工作职责,不再参与纪检监察以外工作任务。二是积极支持纪委工作,纪委办案经费已列入集团年初财务预算,保证人财物的支持。
2.警示教育开展不到位。2018年发生违纪案例,集团公司没有开展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的警示教育。
整改情况:一是3月24日、6月17日集团党委组织各子公司以视频会议形式召开了警示教育大会,集中观看了警示教育片,就李某某、贾某某事件进行了通报,用身边事教育警示身边人,引导全体干部职工严守纪律规矩,时刻以法律法规为准绳,引以为戒,筑牢干部职工拒腐防变思想防线。二是修订完善印发了《廉政警示教育制度》,从源头上堵塞制度漏洞,加强制度执行力。
(七)各类监督检查整改方面
1.落实审计整改要求方面。市审计局2018年7月向水投集团反馈的24项问题中:已整改21项,其余3项正在整改(“未按规定取得发票”问题、“未进行无形资产摊销”问题、未办理土地使用权转移手续”问题)。
整改情况:
①“未按规定取得发票”问题:哈康供水办公楼土建工程已初步完成结算审计,施工方已按审计结论全额开具发票。
②“未进行无形资产摊销”问题:市水务公司无形资产乌兰木伦湖1.2.3号地块,截至审计日均未进行无形资产摊销。依据《企业会计准则》规定:“企业取得的无形资产无法预见该无形资产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期限的,应当视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作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予摊销。”目前已与市审计局沟通,争取达成一致意见。
③“未办理土地使用权转移手续”问题:现正与康巴什政府、伊旗政府对接土地置换事宜。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力度不减抓好整改后续工作。坚持整改目标不变、整改劲头不松、整改力度不减,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进一步增强巡察整改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把巡察整改后续工作抓紧抓实抓好。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对还没有完全彻底解决的问题,严格按照整改方案和责任清单要求,不松劲、不减压,加强督促检查,确保整改到位;对需要较长时间整改的事项,坚持一抓到底,坚决完成整改,务求取得实效。
(二)深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牢固树立纪律和规矩意识,坚持抓班子带队伍严字当头,着力解决管理上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问题。坚持以上率下,发挥“关键少数”的示范引领作用,时刻用党纪规范和约束自己的言行举止。进一步强化担当意识,发扬钉钉子精神,对已确定的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重点项目,做到事事有人抓、件件有落实。坚持不懈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持不懈落实“一把手”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真正将全面从严治党的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三)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在深入整改的同时更加注重预防,以问题为导向,倒查制度漏洞,围绕党风廉政建设、干部选拔任用等重点领域、重要环节,加大制度建设力度,形成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权的长效机制,切实做到治理一个问题、健全一项制度,用机制制度巩固问题整改成果。在完善健全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严肃执纪、严肃问责,运用执法执纪“四种形态”,尤其是第一种形态,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严格落实谈心谈话制度,对党员干部身上的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教育、早纠正,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防止小问题变成大问题。以持续有力的督促检查,加大制度执行力,确保各项规章制度落地生根,见到实效。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477—3115316,邮政信箱:鄂尔多斯市伊旗桑盖四社市水投集团二层205室;电子信箱:stjtdqgzb@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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